学界动态

首页 / 科学研究 / 学界动态 / 正文 /

[新刊速递]欧盟在南部邻国实施规范权力的分类:地区行为体的作用
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18日 11:41  

欧盟在南部邻国实施规范权力的分类:地区行为体的作用


作者:Pircher Brigitte & Loxbo Karl

摘要:本文研究了2011年后地方行为体在阿拉伯地中海国家(AMCs)实施欧盟(EU)规范中的作用。文章认为,他们的作用由两个参数决定:他们对政策制定的参与程度和其他外部行为体对欧盟规范的立场。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,文章对欧盟规范的应用进行了分类,并声称这些规范在AMCs的实施采取了一种弱的或强的形式。这种类型学的发现表明,应该重新审视关于欧盟规范力量的整体性和欧洲中心主义的叙述。欧盟规范的实施必须结合实际情况,并以当地部门行为体的不同作用为条件。为了解释欧盟规范的衔接,本研究考虑了修订后的欧洲邻国政策的两个关键部门:(1)民主促进(2)可持续发展。

关键词:欧洲睦邻政策 中东北非 经济发展 促进民主 规范性权力

来源: Pircher Brigitte & Loxbo Karl: "Classify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U's Normative Power in its Southern Neighbourhood: The Role of Local Actors?", JCMS: 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, 2020 pp. 1523– 1539.

网址:https://onlinelibrary.wiley.com/doi/10.1111/jcms.13051


?

Copyright©2020 山东大学欧洲研究中心 All Right Reserved.

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(青岛) 邮编:266200